,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依法依规执法,该惩处就惩处,避免“和稀泥”,才能惩恶治暴、震慑不法!
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及时介入调查并惩处施暴者,无疑起到震慑作用并释放了绝不姑息的严正态度。在此,我们再次呼吁:反对家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不沉默、不纵容、不放过,为受害者撑腰,让施暴者忌惮!家暴不是“家务事”,每一位公民都应挺身而出,维护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正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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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处插入家暴现场图片,图片来源:Hehuadao.net)
来源/中国妇女报(ID:fnb198410)
责编/田园黄蝶、陈晓冰
审签/一帆
监制/志飞
家暴不是“家务事”,而是侵犯人权、破坏家庭和谐的严重违法行为。我们坚信,在法律的利剑下,家暴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,而受害者的尊严和权益也将得到捍卫。让我们共同努力,为创造一个无家暴、无暴力的社会而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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